国务院重拳整顿资本市场!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2020-09-25 11:25:41 点击:
9月25日讯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拉动实体产业转型升级至关重要。9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针对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进行部署,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资本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近年来,部分医药涉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屡见报端,居高不下的营销费用更是引发了诸多争议,国家层面以及各级医药监管部门围绕行业企业的合规、合法经营提出要求,无疑释放出了全新的监管信号。
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底线
全面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关于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全面化、立体式的追责体系,持续加大对内幕交易、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这是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要求的落实。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点针对资本市场合规行为做出如下关键决定:
1、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平稳发展,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2、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规则,落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职责和责任,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推行内控规范体系。
3、提高信息透明度和披露质量。
4、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健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制度。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发债等制度。
5、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
6、完善标准,简化程序,畅通渠道,健全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机制。严厉打击规避退市行为。
7、发挥部门合力加强监管。稳妥解决股票质押风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问题。
8、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行业普遍认为,围绕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从而有利于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今年6月,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强调贯彻落实新证券法精神,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贯穿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净化市场生态。
据悉,证监会下一步将强化公司治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包括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规则,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倡导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实践和加强公司治理状况信息披露等。
严肃合规企业经营行为
从上市公司治理取得的改革成绩整体来看,经过多年发展,上市公司已成为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为规范的群体,普遍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治理架构和组织制度。
然而,在“两票制”、医保控费的政策背景下,国家带量采购逐步深化,医药行业税务核查全面落地,严查回扣、严打医疗腐败,整个行业正在面对不断提升的合规压力。
去年6月,国家财政部就发布通知,开展2019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共同随机抽取了77家医药企业检查,共涉及到a股24家上市药企,细分行业涵盖化学制药、生物制品、医疗服务、、医药商业、中药等多个领域。
事实上,这场看似突入其来的财务合规“穿透式”大检查并非无迹可寻。业内人士指出,早在2018年年中,审计部门就从全国选了40多家医药生产商,审计其实施的“两票制”的情况,并且在检查中发现了诸多财务合规问题。
近段时间,包括康美药业在内的多家药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揭开了药企财务账本上的“黑洞”,包括内幕交易、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得到了证监会的高度关注:
2019年6月,方盛制药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庆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张庆华涉嫌内幕交易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张庆华立案调查。
2019年12月,证监会网站更新发布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对“吴爱军”账户涉嫌内幕交易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2020年5月,证监会依法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0年8月,证监会网站更新发布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时任千山药机董事长刘祥华、刘祥华胞弟刘华山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经查明,千山药机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未按规定对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履行临时报告义务。
2020年8月,延安必康收到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公司涉嫌如下违法事实: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医药产业正处在转型的关键节点,倒逼行业净化升级是重要的产业发展目标,在科学审批、医保控费、带量采购、合规监管、资本整肃等政策击出组合拳之后,相关部门出台的监管措施正在环环相扣,传统简单粗暴的管理、运营和销售模式将很难再有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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